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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法律的调整范围是: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1.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2.食品添...
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法律的调整范围是: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1.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 2.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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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法律的调整范围是: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新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法律的调整范围是:?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1.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6.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所规定的对于消费者作出的十倍赔偿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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