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与任何企业签订合同之前都应该减少类似签订合同需要法人签字吗这类疑问。 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合同依照合同内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即可...
合同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如果公司的其他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获得公司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也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其签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人指的是企业,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法人代表,至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 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独立子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应与委派人如国资委、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与任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对于其他企业,主要应看其是否是股东,尤其是否是大股东。如果是大股东,就属于“老板”,属于雇主而非雇员(劳动者),也不应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在理论上,其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也就是与自己发生劳动关系,既无必要(让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让自己承担责任),也无法说得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使用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使用者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根据这个规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用人单位的公章和劳动者的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不一定需要法人签字。特别提示一下:为防止产生争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要求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
法人指的是企业,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法人代表,至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 对于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下属独立子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应与委派人如国资委、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与任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与任职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对于其他企业,主要应看其是否是股东,尤其是否是大股东。如果是大股东,就属于“老板”,属于雇主而非雇员(劳动者),也不应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在理论上,其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也就是与自己发生劳动关系,既无必要(让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让自己承担责任),也无法说得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