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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已故人员所在单位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连同死亡证明或因公牺牲的有关材料送区人事局。由工资福利股计算抚恤金...
抚恤金不是遗产,因为在立遗嘱时抚恤金还不存在,所以立遗嘱人无权先行处分;另外,抚恤金是对于与死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精神抚恤,不是对于立遗嘱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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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这是代位继承问题,根据民法,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是法定继承人.按上述情况,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抚恤金的发放时间,各地领取时间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死亡职工配偶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三)死亡职工父母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四)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死亡职工的父母已经死亡,祖父、外祖父年满60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岁;(六)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孙子女未满18岁;(死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岁。第四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3)死亡职工配偶再婚;(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在被判处监禁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标准享受抚恤金。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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