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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的规定,哪些人可以作?

2022-10-23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一,应当如何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片面理解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应当理解成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这种缺陷或者年幼要达到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时,才能排除其证人资格,而是否达到了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不能以个人主观判断,必须由专门人员的鉴定来确认。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对于证人的作证能力应当采取推定法,即推定每一个人都有作证能力,如果要否定一个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査或者鉴定。第二,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或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只能以书证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证人证言的形式出现。第三,证人证言必须坚持个别化原则,即一人一证,利用座谈会形式形成的材料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第四,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间形成了相应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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