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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
最高是年利率24%,已经支付的36%的利息可以不用返还,民间借贷当然合法了,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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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的利率只要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该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间借钱利息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上线。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也就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对于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以支付。
从放款当日起计算利息是合情合理的,是借贷自然人双方都能接受的。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超过借款期间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就要开始计算逾期履行的利息。至于计算至何时,由于法律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认定截止日期的做法: 1、以付清之日作为逾期利息的截至日; 2、以法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作为逾期利息的截止日; 3、以生效裁判文书指定的日期作为逾期利息的截止日。 律师认为,逾期履行期间的截止日期应当将借款人履行的日期与以生效裁判文书指定的日期结合起来确定,具体时间计算如下:如果借款人在生效裁判文书指定的日期前已经履行了还本付息义务,则计算逾期利息的截止日期应当是借款人履行了偿还义务的日期;如果借款人在生效裁判文书指定的日期之后才履行(或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则计算逾期利息的截止日期应当是生效裁判文书指定的日期,超过该指定日期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实践中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的确定 1、判决一次性立即给付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为判决生效之日。 2、判决有一定履行期限的(包括分期履行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为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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