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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属于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理由是否正当;被申请人是否明确;是否超过申请复议期限;申请复议的案件是否属本机关管辖;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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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的概念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向承担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2、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房山区人民政府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职责,就是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机关。 3、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法制工作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是本级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那么行政复议属于哪个机构呢?包括县级极其以上机关都有权利审理行政案件的,可参考如下: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中国证监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行政复议听证;(二)根据需要提请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会议;(三)提出审查意见;(四)办理行政复议和解、组织行政复议调解等事项;(五)指导派出机构的行政应诉工作;(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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