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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从保险形式来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保的大病医疗,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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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门诊大病保障制度,设立限额和非限额管理病种,实行病种准入、定点医疗。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成年居民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不予支付。
大额医疗保险是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金额因地区而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用互助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1、独立主险型 这种独立主险型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是最纯粹的重大疾病险,主要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患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则赔付死亡保险金。 2、提前给付型 对于提前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被保险人患上了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 3、按比例给付型 在众多重大疾病保险种类中,这种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花费较高的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这种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昂贵。 4、附加给付型 而附加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常常是作为寿险的附加合同,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其主要特点是这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存期内死亡或残疾,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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