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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
要看具体的约定。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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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简称,是沪深交易所新推出的标准化业务。目的就是为更好地推进股权质押融资这个业务。 股票质押回购只是质押登记和资金交收方面提供了标准的方法和渠道,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不同实质还是“质押”,和信托、银行做的股权质押融资没有本质区别。 在司法处置上2者是一致的。股票质押回购也不能对抗司法。
(1)在现有的法律规定里,限制转让股票的转让是有法律依据的; (2)限制转让股票的转让应该采取公平拍卖方式,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3)如有其他方便清偿的财产,先以其他财产清偿; (4)限制股权质押在执行时也应该采取拍卖方式。为此,我认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限制转让股票的质押问题是完全可行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完全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限制转让股票的质押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予以统一规范。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银行交叉经营局面必然会出现,作为以股票质押为融资方式的最大业务经营者——商业银行股票质权一年内应该予以处分的限制问题也不存在。因此,限制转让股票具有切实可行性。
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第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印章;第三、质权合同;第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相关合同的签订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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