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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这个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务院有的部门或省级政府是有标准文书格式的。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
行政处罚文书属于永久保管的资料。 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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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行政处罚文书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实体问题所制作、发布的反映行政执法活动过程和每个环节内容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文书概念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法定性。 2.职权: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 3.内容: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文书本身的存在、文书规格以及文书内容构成的设计,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程序、形式由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一经形成,认真、严格地遵守。 5.特定效力,即行政拘束力。 二、行政执法文书的特点 1.主旨的鲜明性,文书格式都具有用途单一的特点。 2.材料的客观性,特别注意客观性、准确性。 3.内容的规范性,事项要求齐全,书写合乎规范;内容有统一要求,具备相应的要素。 4.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规范化。 5.解释的单一性,做到语言确切,运用文字符合单一解释的要求。 6.制作的合法性表现为:a、在法定的阶段、法定的时限内制作;b、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c、不仅做到制作程序合法,更要做到内容合法。 7.实施的强制性具体行政行为通过文书形式表现出来,即得到政府强制力的保障,当事人必须遵守。 8.法定的排他性,一个违法行为,只能按照一定的管辖原则,由一个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处理。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在三个月内调查完毕,做出处理结果(不含调查过程中按程序需要的鉴别、检验时间)。行政处罚的程序: 1、调查取证; 2、告知被处罚人相关的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举行听证会; 4、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向被处罚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很多人对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并不清楚,被处罚时或者作出处罚时找不到相关的规定,那么作为行政处罚的重要一环,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是什么?它分为三联,并且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具体的首尾正文格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我将在下文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结构:本文书是一种有统一预定格式的多联填写式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要求:(1)首部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文书标题——即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格式: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顺序号。(2)正文包括被处罚单位(人)、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被处罚单位(人)——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等内容。违法事实——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表述要简明扼要,并用相关证据证明。该证据既可以是现场检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也可以是现场检查笔录。处罚依据——包括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依据条款,要写明法律法规全称和依据的具体条、款、项。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3)尾部包括告知事项、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当事人签名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公章——为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公章。看完本文相信大家对行政处罚文书规范是什么的问题已经很清楚了。行政处罚文书并不是简单的处罚文书,而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书写。对于被行政处罚的人做下的违法行为,即处罚理由、违法事实、和决定等事项也会一清二楚。在面对相关的行政处罚文书时也会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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