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好意施惠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别主要是被给予者是否具有可以处分该财务的权利,好意施惠的情形一般会发生在邻里之间,此种行为一般是不会附加条件的,但是...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附条件合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附条件合同分为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延缓条件(生效条件):限制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解除条件(消灭条件):决定合同效力消灭的条件。 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 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 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