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 (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1、你的理解补完全正确。房子更名为奶奶的名字,爷爷生前有遗嘱吗?以什么理由房产局给更为奶奶名字了?如果没有,属于爷爷的那一半应该由奶奶和五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没有遗嘱的先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两半,一半归自己,另一半作为丈夫遗产,由自己、丈夫的子女(包括自己和丈夫的共同子女)、丈夫的父母等继承人分割继承。
是没有义务的,但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是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的,希望帮到您
【事件经过】1992年,江苏省沛县大屯镇花园村村民A在河南省郑州市做工程期间与B相识,1993年2月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同年12月26日生长女A,1999年4月26日生次女A(未申报户口)。2004年11月26日,A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死亡,施工方与死者亲属代表协商达成协议,由施工方赔偿A因死亡造成的损失10.4万元。该款经死者家属同意交由花园居委会保管,在支出了丧葬费等费用后,目前尚余8.7万元。B多次要求依法分割该赔偿款,但其婆婆却认为B与儿子A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且户口本上没有A的名字,不承认次女A是B与A所生,不愿分割赔偿款。【法律解读】事实婚姻也能分割财产沛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B与A是在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同居的,且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认定其事实婚姻成立。对次女A是否是B亲生,其婆婆虽有异议,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且在限期内也未申请鉴定。A又是在B与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应认定是其双方的子女。故法院判决B母女三人应分得A的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计4618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6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609人已浏览
7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