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未就合同履行地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8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具体是出现了什么纠纷?是对方不履行吗?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
合同章不清晰,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加盖公章不清晰的一方当事人重新加盖清晰完整的印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