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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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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1)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共同违约时,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即过错大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过错小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承担次要的违约责任。 双方过错相当,或者不能确定双方过错大小的,双方平均分担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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