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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听说起诉一定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法院去告他,是真的吗?难道原告不能就近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告他吗?我告个人还跑那么远吗?我们是经济纠纷,被告不...
男女一方想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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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不一定能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关系破裂的法律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在没有法定离婚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拒绝判决离婚的重要原因。在法庭上,对方经常说夫妻关系还在,希望继续好好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珍惜夫妻关系,维持夫妻关系,拒绝起诉。 但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不可能判决离婚。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离婚案件可以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已经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理由如下:1、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如何进行分割、债权债务如何进行分担。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能依法公正处理。法律依据:《民诉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本人确实无法表达本人意志,没有出庭,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言下之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下落明确的,离婚当事人更应该亲自出庭应诉。2、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即调解是审理婚姻案件的一个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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