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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最高刑有死刑。根据《》第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毒品犯罪量刑标准如下: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走私、贩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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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是各个犯罪类型里社会危险性极大的一种,对人的身体健康,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都有着十分显著的威胁,是我国和国际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之一。甚至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提醒社会各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那么我国对毒品犯罪规定了哪些罪名呢今天就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毒品犯罪,被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的第六章第七节里,从《刑法》第347条开始,规定了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在内的多项罪名。可见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是非常之大,非常之广。 本律师在此提醒各位,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中国刑法量刑: 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缉毒人员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一)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二)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的;(四)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的。此外,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如下情节的,从重处罚:(一)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二)行为人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被判过刑,又犯包庇分子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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