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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一个人可以买吗

2021-06-02
在这个问题之前,有个问题需要明确,那就是房子到底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子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属于共同财产。现在很多人都知道,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理所当然,婚前的房子是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那么有个情况,婚前购买,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那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后购买的房子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通常来说是的。按《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解读,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是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或是夫妻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个情况,那就是夫妻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并公证给自己子女一方的,在离婚后,也应该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是由于证明条件多,在对方有异议的情况下,还需法院审判。所以父母要给子女买房的,最好在他们结婚之前购买,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在婚后要出售房子要怎么办呢?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的,只需提供一方的证明文件即可办理,登记在双方的名下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办理才能出售。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婚后的房子若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由登记的一方在不告诉配偶的情况偷偷卖了呢?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存在,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而分居。一方在外举债,偷偷在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卖了还债。这种情况,在另一方发现之后,若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并且得到了对方的谅解,那表明这个行为还是共同的行为。如若对方发现后,没有原谅对方,并且提出离婚,那么出售房子的一方出售房子的收入必须要作为财产分割的一部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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