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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当事人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他迁移资料(如结婚证(夫妻投靠)、房产证(购房入户))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入挂靠: 1、户口投靠迁移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投靠迁移,其他亲属,原则上来说不能挂靠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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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关系就可以按下面的步骤去办理: 1写四份你的户口“非转农”请求回原籍农村落户的书面申请分别送给你原籍地村民小组、村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四部门都同意后,进行下一步; 2持这四份申请、你的户口、身份证、你家父母的户口(因为你只能投靠你父母不可能会给你单独立户)到你们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去打印一式三联的《户口准予迁入证》,第一联是公安局自己留下存档,第二联是给迁出派出所,第三联是给迁入派出所; 3持你的户口、身份证、第二联《户口准予迁入证》到你现户口登记派出所把你的户口迁出,迁出的户口就是一张你的《户口迁移证明》; 4持你的身份证、你父母的户口、第三联《户口准予迁入证》、《户口迁移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去落户。
这种事情只能协商解决,因为迁户口需要本人签字同意,无法协商的就不能处理的。 虽然户主有权利决定户口内的人员名单,但户主没有权利私自将户口处理。户口迁入和迁出都需要本人签字,否则办不了。房主当初既然同意亲戚户口迁入,那么应当预见到将来无法迁出的风险,所以房主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北京地区关于户口迁移的案件起诉的,一律不受理,所以想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
带上当事人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他迁移资料(如结婚证(夫妻投靠)、房产证(购房入户))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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