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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申请范本 自诉人 被告人 诉讼请求: 1.请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请依法追究共同被告人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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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范例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刘某,男,33岁,汉族,原个体运输户,住*市*区鱼*路*号。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长某,男,1971年5月3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务农,住*市*区*路*号。 诉讼请求 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64154.40元。 事实和理由 1998年6月13日晨,原告人从宝岭驾车去明光,途中王光驾驶的农用车多次故意挡住前方去路,原告人多次鸣笛示意让路,王光均置之不理。双方遂发生纠纷。王光邀约被告人长某,共同殴打原告人,其中,长某用扁担砍中原告人头部,致原告人硬脑膜外出血,颅骨骨折。经某市法医学会鉴定,伤害程度为重伤。某市法医验伤所鉴定伤残等级为6级。原告人住院抢救16天,出院休息3个月,花去医疗费11174.40元,差旅费500元。被告人的刑事犯罪行为已由某市*区人民检察院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告人认为,被告人长某故意伤害原告人,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赔偿原告人医疗费11174.40元,差旅费500元,护理费1220元,营养费1060元,误工费10600元(含停止运营的损失费),伤残补助费39000元,鉴定费600元,共计64154.40元。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和来源 1.医疗费单据35份; 2.差旅费单据21份; 3.鉴定费单据2份; 4.证人名单(已提交*区人民检察院)。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1份,另交检察院1份; (2)赔偿费用计算方法及结果清单1份。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 年月日
1.被告人杨××犯寻衅滋事罪,请依法惩处。 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原告人经济损失2420.44元,请依法判处被告人赔偿。 3.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抚慰费3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00年6月5日21时许,被告人杨××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无故对原告人进行伤害。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的亲属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已经郸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由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酒后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郸城县人民检察院郸检刑诉字[200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公诉机关XXXX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诉原告人岳某某,女,XXXX年1月13日出生于XXXX省XXXX县,农民。 被告人王某,男,XXXX年3月6日出生于XXXX省XXXX县。因涉嫌故意伤害,于XXXX年5月20日被邵通市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27日被XX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XXXX县看守所。 XXXX县人民检察院以太检公诉刑诉(XXXX)1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于XXXX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XX年8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XXXX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宋玉音、胡红涛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岳某某、被告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XXXX年5月18日17时许,XXXX县清集乡王范庄村民岳某某与其女儿范某到被告人王某的瓜苗棚买西瓜苗时,岳某某与王某发生争吵和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某将岳某某打伤,并将其老年摩托车的大灯砸坏。经鉴定,岳某某的伤情为轻伤。据此认定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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