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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
1、单车事故与交强险没有直接关系,交强险是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才有赔偿,对于你们车上人员造成的伤害不属于其赔偿的范围,从你这里说的,路产损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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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按照以下不同程度分别予以赔偿: 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四,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法官认为一个合适的数额就是一个合适的数额,其标准有三个:第一个标准,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给予抚慰;第二个标准,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制裁;第三个标准,能够对一般的群众起到警示或者教育的作用。确定一个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根据三点,这个数额就是合适的数额。 第五,教育费也应列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在死者生前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前,其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中,有相当比例是在校学生或者尚未入学的儿童,如果不将教育费列入赔偿范围,则这部分儿童、学生将只能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根本无法入学或继续求学。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这项权利与义务不应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受到影响。因此,应将教育费列入赔偿范围。具体赔偿数额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公民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为最低限度。 第六,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车祸骨盆骨折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 6.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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