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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和第七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及时到达案件。第七十七条规定,被...
一、传讯和传唤的区别 传讯是指司法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接受讯问。 传唤的目的是使诉讼程序按计划进行,弄清案情,使案件得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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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虽然都是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但二者是性质不同的诉讼行为。具体来说,拘传和传唤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强制力不同,传唤要求被传唤人自动到案,而拘传则是强制被据传人到案; 2、适用的对象范围不同,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拘传的对象只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其中,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公检法可以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拘传的决定主体和执行主体 有权决定适用拘传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也有权适用拘传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执行拘传决定的权利。 拘传的期限 《高检刑诉规则》第80条规定:一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拘传时,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出示拘传票。如果您对于刑诉法对拘传有什么规定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专业律师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传讯是刑诉法第七十一和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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