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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解决保健院的过错与孕妇卵巢囊肿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存在,可向保健院索赔,否则不能。但从你的陈述看,似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2、既然保健院已经给了赔偿,估计你们之间签订了一个协议,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或协议显失公平,否则,诉请也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根据国家政策及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按照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XX2003年制定的《成都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治疗卵巢囊肿的卵巢囊肿剔除术(包括烧灼术)属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范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及参保人员个人情况按比例支付。成都市医保报销实行刷卡联网结算,在入院时刷卡即可联网报销。病人如有其它疑问,还可前往治疗医院医保办详细咨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手术治疗时误切了卵巢的,是属于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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