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法律关系,担保人应当清偿债务人债务;如果是一般保证,债...
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法律关系,担保人应当清偿债务人债务;如果是一般保证,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法律关系,担保人应当清偿债务人债务;如果是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承担相应债务,并且具有对债务人的求偿权。
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2、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所以,你说没有明确说明是什么保证的,按连带保证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到期你叔叔不偿还,信用社可以选择是起诉你叔叔还是起诉你们全部6个担保人、还是只起诉其中一个担保人来偿还全部债务。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