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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借条复印件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的,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不能成为有效证据。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复印件如果还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属实是能够达到证明目的的!否则证明效力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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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欠条的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明力不如原件,如果对方不承认,你还需要出具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否则当事人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
借条原件丢了,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还需要其他证据进行补充,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 2、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即有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原件已经灭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的。 3、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 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必须通过证据补强,即确立的是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 所谓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是指某些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者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者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诬,借以确保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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