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评残)主要是根据工伤受伤时的诊断结合康复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如果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话,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有关伤情程度的法医或者司法鉴定,因为只有这样检察院、法院才会受理、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四)其他应当作伤情鉴定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做伤情鉴定。
1、依你所述,轻伤在重新鉴定时成为轻微伤; 2、在法律上,轻伤及以上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你不服鉴定,可以再次申请重新鉴定; 4、不管是轻伤还是轻微伤,都要处理好后续赔偿问题,法律规定的基本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继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整容费等。
你问的工伤伤情鉴定怎么做,首先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6人已浏览
1,165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