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容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居的赡养人应经常访问或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
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第七十一条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针对您所提供的材料,您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我国是这样规定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赡养人应该履行精神赡养义务,从其行为方式上可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 1.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就是积极满足老人的精神生活需要。(1)为老人提供必要的精神生活的物质保障,满足老人精神生活的物质需求(即物化的精神赡养),如购买电视机和其他必要娱乐器具等精神生活物品或者给付相应的费用。(2)对老人进行亲情慰藉(即情感的精神赡养),这里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很广,有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从道德层面上看,非常广泛,要求很高,可以说是没有止境的,但总的要求是尽量做到对老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使老人常常感到欣慰;从法律层面看,对老人进行必要的探视或看望等是不可缺少的。 2.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就是对老人制造精神痛苦或精神虐待。(1)在老人需要精神抚慰的时候不与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2)限制老人生活自由和人身自由,如对老人找伴侣、交朋友,参加文艺体育活动,以及对其他精神生活的追求都进行限制。从其性质看,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主要是法律层面的,如果实施不作为,往往会触犯法律,情节严重者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