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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付出资,是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
没有最后的期限。 但是不应该违反现实的逻辑;不得超过企业营业期限。 例如:两股东约定出资期限为1000年,而且该企业营业期限为长期。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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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间规定,根据自身公司的情况而定。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
2014年3月1日开始,新公司法对06年的公司法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其中注册资本无需验资就是其中的一个变化,另外还有的变化是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并且不限制非货币的出资比例等。 1.新修订的公司法自3月1日开始实施。取消了关于实收资本、验资等方面的内容。所以从2014年3月1日后工商登记就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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