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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第五,从事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营业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
董事作为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参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出决议,是否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应当执行以下三项规则: 1.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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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在我国合伙企业的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人治理结构,又译为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作为法人,也就是作为由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实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从而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因而法人治理结构很重要,是公司制度的核心。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根据《公司法》,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董事职务。《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任期的规定是规范性规定,不是强制性规定,通常违反董事任期的规定,不会导致无效,但会给公司治理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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