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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意见】的话,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异地起诉的话需要被告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才可以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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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适用上述第十二条的规定,但应区分两种情况:一是一方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另一方应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现居住地不满一年的,视为没有经常居住地,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国外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国外居住一年以上,不愿回到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向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如果双方都在国外,都在同一个城市,一方可以在城市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可以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国外但居住不满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原居住地或者婚姻登记地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完成法律规定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 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目前看来,各地规定的离婚证工本费差别不大,大约在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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