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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山西省为例,不属于独生子女的。根据《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自愿终身...
可以向上一级反映夫妻双方申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出不再收养子女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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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数额的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您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权利。 《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山西省境内户籍; (三)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第五条具备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或换发、补发)范围: (一)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二)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之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 本条第(四)、第(五)项可不受年龄限制。
不能办理。如果再婚前,你和再婚配偶的孩子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再婚后,你们没有再次生育,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 第二十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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