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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需时长9-12个月产品有效期无限制。撤销商标官费收费...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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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需时长9-12个月产品有效期无限制。撤销商标官费收费:500元。 撤销商标通常有以下情形: 1)就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或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2)未经授权,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商标注册,被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3)商标中包含有商品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志的地区、误导公众的。 4)注册商标损害到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500。商标注册批准后,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相应的变更程序。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代理人,或者删除注册申请中指定的商品。因企业合并、合并、重组而转让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不得转让商标专用权。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种方式:(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变更申请应当支付500元的变更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支付变更费和代理费。
1、商标撤销申请的审查时间是九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三个月。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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