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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伤残等级鉴定书丢失了怎么办问题:查阅司法鉴定档案由鉴定机构派专人监督在鉴定机构指定地点阅览。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卷内材料可以摘抄或复制...
1、伤残鉴定丢了能申请补办,当事人需要到鉴定机构复印,加盖印章可作证据使用。 2、司法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意见书以及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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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书原件丢失后,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印。
用人单位和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都会赔偿,工伤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承担)。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鉴定书丢了,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一、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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