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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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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也不同,如何更好地确定合同履行地需要相关的法律规范,有时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购买销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如果没有约定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的约定,则采用通过交货方式决定合同履行地点的交货方式以货物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的自提方式,以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的代理托运或木材、煤炭交货方式交货的,以货物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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