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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还手,结果把对方眼睛下巴打出血了。如果己方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否则,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
报警处理,伤情或伤残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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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朋友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然构成正当防卫的除外。 2,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对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你朋友致对方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如果已经瞎了,可能会构成一级伤残,这样就会是重伤,对方可能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方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不过此案属于公诉案件,就算你们达成协议,也只是民事赔偿部分,对于刑事部分,由检察院来决定是否起诉,你们做不了主,只是赔偿了,对于其量刑会有一定的好处。至于赔偿部分要依据我国规定的赔偿项目与标准进行赔偿,一级伤残的赔偿可能会达到二三十万(当然这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标准来计算)。如果对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涉及到他有没有赔偿能力的问题,如果没有,你们的赔偿很难到位。
如果只是把警察眼睛打青了,应当会受到治安处理处罚,不会判刑。如果性质严重,涉嫌妨碍公务罪,可能会被判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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