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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加重行政、经济处罚: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4、对按法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5、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的;6、其它严重违犯本办法及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的。
1、建议你把“责任事故的认定书”原文发来看看,需要判断该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对象来确定送达的对象;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甲方在发包时需要审查承包人是否具备资质,明知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的人没有资质的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如果有证据证实丙方在施工中有过错,且该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那丙方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之日开始计算,就你所说的情况来看,诉讼时效已经远远超过了,你需要搜集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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