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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针对...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1、可以做鉴定,若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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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二、哪些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屋面漏雨、墙面脱落,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对于这类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修理、退房、换房、赔偿等。
1、如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维修或退还。 1)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维修,如果是细小裂缝,不影响居住,可要求开发商负责免费维修,否则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必须处在保修期限以内,保修期限的起算点是从住宅交付使用日算起。 2)可以自己先维修,再找开发商。对细小裂缝开发商不维修的,你可以选择第三方先进行房屋维修,然后再找开发商,让其承担维修的所造成的费用。你要注意保留房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证据,开发商拒绝维修的证据。维修要索取发票。 3)裂缝较大,影响居住安全,可以解约退房。这需要有关机构进行鉴定。 2、上海市房子质量检测机构名称及地址 1)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复兴西路193号 2)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房屋质量检测站宛平南路75号 3)同济大学房屋质量检测站四平路1239号 5)上海宝钢集团房屋质量检测站湄浦路335号 6)上海宝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房屋质量检测站四元路168号4号楼 7)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房屋质量检测站大渡河路658号8号楼 8)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房屋质量检测站北京西路95号21楼 9)中冶建筑研究总院(上海)有限公司房屋质量检测站国权路43号 10)上海市岩土工程检测中心房屋质量检测站环镇南路522号 11)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房屋质量检测站闸殷路111号 12)上海同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屋质量检测站定西路1016号13楼A座 13)上海浦东房屋质量检测站浙桥路289号 14)上海长宁房屋质量检测站威宁路258号 3、上海市房屋检测站是比较权威的机构。
对于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商品房。1、可以做鉴定,若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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