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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权转让后的分红规定是:当股权转让时,一并转移于股权受让人,由股权受让人享有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理解。股权内部转让没有突破人合性,一般不用股东会决议,除非公司章程对内部转让有特别规定。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后,如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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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一般流程如下: 1、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2、如其他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则可以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 3、义务履行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在章程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公司法71条规定转让股权。但是章程可以规定另外的约束条件,例如:可以约定转让股权必须全体股东同意才可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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