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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社会保险退休人员每年的生存认证周期是退休月份当月及前三个月内验证有效。 2、居民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城市化退休人员每年的生存认证周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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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缴费时间一般为每月25-30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异地可以重新参保,同时可以办理转移接待手续。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社会保险包含了五险,各自享受条件中参保时长的要求并不一样: 1、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2、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参保后即可享受,但是新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若前期存在应参未参则会被设置6个月的观察期,观察期内的费用不能报销。另外,该两个保险是为次年度参保缴费,注意有效期; 3、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2个月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时方可申请失业金; 4、生育保险:一般是要求参保缴费满12个月以上,但也有部分地方的时长要求是6个月、9个月。 5、工伤保险:参保后万一出现工伤就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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