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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放弃是主动失去继承的权力,继承权的丧失属于被动的失去继承的权力。继承权的丧失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后,继承权的放弃要在继承开始之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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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1、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2、在我国继承人如发现遗嘱设立当事人无行为能力、由继承人和受赠人书写的、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都可以推翻这类遗嘱。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书写。
继承权的放弃是主动失去继承的权力,继承权的丧失属于被动的失去继承的权力。继承权的丧失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后,继承权的放弃要在继承开始之前。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的,均不再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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