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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公证: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就生效。 2、如果当事人自愿公证也可以: (1)手续:到你...
针对不同的情况,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一)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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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总之,在离婚登记之后,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是不能变更离婚协议书的。
对于已经办理的离婚协议,是不能改变的,去民政局也没用。如果双方同意,可以重新订立协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人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单独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记录,记录当事人阅读后签字。 (三)双方自愿离婚,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 (4)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当场签字;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加盖此件与档案一致,涂改无效。
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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