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肇事司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保险公司只能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这个没什么不好,到最后伤者出院...
交通事故 1、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2、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再计算赔偿金额。 3、具体的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 1、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2、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再计算赔偿金额。 3、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财产损失等。死亡的则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4、具体的赔偿数额要看户口、年龄、法医鉴定结果和交警出局的事故认定书等才能给你具体的计算。 5、将相关的责任主体:车主、司机、保险公司、挂靠公司等一并起诉,这个需要看具体案情了。 另外,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法医中心做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7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关于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开始市场化,由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因鉴定机构间存在竞争,所以存在同一病历在不同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不一的情况。这就无形中加剧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赔偿的矛盾。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而言,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中,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在诉讼前接到鉴定结论后认为有问题的,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实践中,如果您不幸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了残疾,那么您要及时去做伤残鉴定。因伤残鉴定的结果关系着您能获得多少残疾赔偿的问题。在申请伤残鉴定时,您要准备好各方面的材料才行。如果您不知道该准备哪些材料,不妨咨询一下交通事故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伤者因出车祸住院,如果对方不出医疗费的,可以先由对方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最多10000元)支付,余额再由伤者先行支付。等治疗终结后,伤者可根据事故责任再与对方协商赔偿,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如果伤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的,也可以向当地的道路救助基金申请,由道路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医疗费,再由救助基金向对方追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