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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
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不难看出,中国国籍并非居民个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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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护人需要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提前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们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
1、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不难看出,中国国籍并非居民个人的界定标准。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中国国籍的必定是居民个人。与居民个人对应的,是非居民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注意】因为纳税人身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确定,并非“一定终身”。所以,纳税人身份并非固定不变,非居民个人达到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变为居民个人。 3、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征税对象区别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民法典中离婚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相互之间不再履行夫妻义务,各自生活,连续两年应当准予离婚。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2、分居时间应该连续计算。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无论夫妻双方分居过几次,前面的分居时间都应该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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