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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通知提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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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法》的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5个工作日后,即可取车。这5天是对方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如果伤者想提出财产保全,也必须在这5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5个工作日后,交警可以放车。如果对方提出财产保全并获得法院批准,也可以交一定的保证金取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被扣留的物品。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4、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等等。
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10天左右,需要检查的话时间会延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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