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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乡科级正职或乡科级副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
行政职务和行政级别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行政职务是公务员所处的工作岗位,比如说局长、副局长、科长、副科长、县长等,属于行政职务;行政级别是指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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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广州、深圳市所辖基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为6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案件,3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2.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所辖的基本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为300万元以下的案件,15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3.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茂名市所辖基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为200万元以下的案件,15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4.肇庆、汕尾、阳江、韶关、潮州、揭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市所辖基层法院以及铁路运输基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为100万元以下的案件,7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5.高于上列标准50%以内的案件,经中级法院批准,基层法院可以作为第一审案件受理;高于上列所定标准50%以上的案件,中级法院不得交由基层法院作第一审案件受理。 二、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1.争议标的金额在第一条第1、2、3、4项规定的最高限额至1亿元以下的案件; 2.争议标的金额依第一条之规定虽属基层法院管辖,但中级法院认为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 三、高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含涉外的涉港、澳、台纠纷案件): 1.争议标的金额为1亿元(含本数)的案件; 2.争议标的金额虽不满1亿元,但高级法院认为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法院交办的案件。 四、知识产权案件,除专利纠纷案件按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外,其它案件均由中级法院作为第一审案件受理。
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行政诉讼裁定是行政案件审理或者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 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而行政诉讼裁定是行政诉讼的任何阶段。 行政诉讼判决是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裁定是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判决的要式行为必须是书面形式,行政诉讼裁定则可以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行政诉讼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范围: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对这三种裁定,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定之日其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提出上诉的,一身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1.关于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所谓级别管辖,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在管辖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上的分工和权限。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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