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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房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
1、安置房是现房,早期的安置房地理位置优越,小区的配套完善。安置房的户型适中,大部分安置房为多层的建筑。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也是比较稳定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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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城市管理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1、针对拆迁实践中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高额利润,为被人提供的规划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差,甚至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情况,《城市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2、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原地安置,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本问题所涉及的安置房买卖合同仅指可以直接公开上市交易的产权安置房。安置房买卖合同的主体主要有出售方和购买方。第一,出售方。原则上需要根据出售方即原房屋被安置人的动拆迁安置协议内容而定。根据动拆迁依据的法律和政策,来确定产权人,即安置的出售人。如果安置房屋已经根据被拆迁人内部约定确认了最终的产权,且已经据此制作了产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则根据不动产登记公示原则,产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上载明的权利人即是安置买卖合同的出售方。二,购买方。安置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原则上购买人可以自行约定合同中购买方的具体人数。但在某些城市中规定不具有本市户口的不得购买安置房,还有的城市规定没有大陆户口不得购买本市安置房等,主体必须合格才能购房,若不合格就会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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