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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直属机构和组成单位,其间关系是否轻易低于组成部门的地位?

2022-03-03
国务院下属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其直属单位的地位略低于组成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下属工作部门与直属单位,与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与直属单位基本上存在对应的关系。国务院直属机构指的是各总局、总署,国务院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决定这些部门的设立及其首长人事任免事务等事项,而无需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这些部门不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因此它们的的行政首长,除有特别需要时,不能参加国务院会议。这些部门中,带“总”字的部门的首长为正部级,其余为副部级。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即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由于有些事务需以国家名义行使,但有无必要设立直属机构,如:国家烟草管理局、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管辖)、国家粮食局等,因此挂靠在某些部委下,但仍保留其国家名称。这些部门通过的行政命令不但需要成交国务院办公会或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批准,还应事先交由管辖的部委首长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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