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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充,重新签订相同的合同,复制原合同,注明合同丢失的补充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丢失,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范围的,那么劳动者不在裁员规定范围的,就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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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说明情况,最好与公司补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样方便得多;如公司不同意补签将公司保存的一份复印后盖上印章也可以。总之,与公司好好协商,相信公司会理解和提供帮助的。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的盖章,只要求是用人单位的真实印章,代表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法律没有限制是用人单位的公章还是合同章。因此,劳动合同盖章仍然有效,对双方都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罗浩律师建议,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最直接的证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核对劳动合同文本,特别注意合同条款、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的主要资质、印章等。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出,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和修改。
劳动合同丢失,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范围的,那么劳动者不在裁员规定范围的,就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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