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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合并过程中,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过程中,被收购企业仍然可以存在于法人实体中,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2)合并后,合并企业成...
合并通常是指企业以现金、证券或者其他形式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者变更法人实体,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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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与收购的不同之处在于,1、包括合并在内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和合并的企业失去了原来的法人资格,在收购中,被收购的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依然存在,被收购的仍然具有法人资格,收购的一方只是通过控股把握了该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2、购买式合并中的合并者在完成合并的同时,吸收需要偿还债务的股票合并,合并企业所有者和合并企业一起享有股票分红权和债务义务。收购中,合并企业作为合并企业的新股东,对合并企业的原债务不负连带责任,其风险责任只限于控股公司出资的股票。3、收购与合并对债权人新承担的义务不同。合并有保护债权人的程序和义务。收购者想通过收购某公司的所有权获得经营权,只要收购目标公司的一定比例的所有权就能达到目的。4、在收购所有权和资产方面,合并过程中,合并参与者为股份公司的,通过所有权交易将原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持续公司或新成立公司的股份。
兼并(Merger)—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进自己的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而被吸收的企业在合并后丧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收购(Acqisition)—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兼并收购简称并购。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合并前的多家企业的财产变成一家企业的财产,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如下: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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