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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撤销申请的审查时间是九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三个月。 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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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个新申请商标从申请到顺利发证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需要一年半左右时间,包括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3个月,实质审查约需9个月,异议期三个月,核准公告到发证约2个月(如果遇到驳回和异议时间会延长)。 流程包含三个环节: 1、形式审查: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没有问题的一个半月内发放《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审查商标的显著性及判断是否有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 3、公告:三个月时间,看是否有人对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注册申请在一般情况下需要十二个月,其中商标局审查要九个月,对初步审定商标的公告要三个月。 根据《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注册申请需要的时间:首先在申请前进行商标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能够制作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局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初审公告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如无人提异议,会发布注册公告。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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