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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员伤害垫付商业保险的方式:通过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垫付商业保险。但受害人需要抢救的,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
一、如果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发生的事故。理赔时扣除交强险应赔偿的保额后(车主承担),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如果车辆年检过期,商业险不赔偿。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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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的多少与死者具体的户口性质,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家庭被抚养人数量有关。 交通事故两人死亡,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险按比例先予以赔付,至于谁多谁少,法院会基于公平原则多方考量判定。 每个人的赔偿限额不受商业险的限定,多出部分肇事司机及车主需赔偿。
不赔偿。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责任免除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交通事故中商业险和交强险赔偿不一致。交强险内不分责任赔偿,其中医疗限额内赔偿1万元,死亡伤残限额赔偿11万,财产0.2万;超过交强险部分的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赔付,没商业险的由肇事方承担。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同属于责任保险,但两种险种却有本质不同。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择。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在赔偿顺序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交强险最高赔付限额为12.2万,其中,死亡伤残最高11万元、住院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但在现实中常出现各项赔款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如果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投保人很有可能就要自己承担一定费用。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时,除了交强险外,商业三者险仍不可少,这样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可以帮助支付超额的费用。虽然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但两者在赔偿范围上并没有什么差别。不过,商业险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完全不一样,同时购买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交强险先履行赔付义务。而且商业保险的类别其实也有很多,类似于划痕险就只赔偿修理划痕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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