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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建制是副厅级,执行局是其内设机构可以定级为副处机构,局长行政级别为副处级。与执行庭合署办公,为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是对判决...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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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也是需要先确定诉讼的具体标的,一般情况下会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说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会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院受理了案件后发现不具备该案件的管辖权时,也是需要及时的将案件移交至其他法院。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适用两审终审制,因此在二审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之后,那么就会生效。不过,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再审。至于民事上诉是向中院提起还是高院提起,这就要看一审法院的级别是怎样的了,一般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的刑事案件,可能判处无期或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是由我一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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